1、第二部分:中国财政分权改革的历史变迁.
2、民事诉讼当事人处分权是导源于民事实体法中的私法自治原则,而又经过诉讼法公法性改造的程序性权利。
3、任何国家都存在集权或分权的两种力的作用,中国便是一个带有联邦制因素的单一制国家。
4、此外,这种刑事强制处分权分配与制衡的不成熟状态,还会对无罪推定制度、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现代刑事司法理念的导入带来不好的影响。
5、美国是一个以移民为主的联邦制国家,在教育行政管理上是典型的地方分权制,由各州自己来确定教育事务。
6、美国加州大学实行的是事业部制管理体制,其最大的特点是“集中决策,分权管理”。
7、中国的改革具有明显的地方分权特征。
8、“可以”讲的是民事权利涉及当事人自己的权利,所以民诉法规定,当事人对自己的权利有处分权。
9、在利改税完成后,以“分灶吃饭”的分权方式扩大地方政府的经济资源支配能力。
10、一旦出事要担责,部分权力部门一定能拉出“临时工”来“垫背”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