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笔者首先通过综合比较研究,得出构成犯罪中止的三个条件,即时间性,自动性,和有效性.
2、有效性是认定部分共犯人犯罪中止的刚性标准。
3、可以说,犯罪中止是现代文明的理念和现代刑法革新的产物,也是刑法理论发展的成果之一。
4、作为犯罪的停止形态包括犯罪预备、犯罪未遂、犯罪中止犯罪既遂。
5、中止犯的成立条件不能混同于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。
6、在未完成形态中,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较为常见,也容易引起理论和实践上争议与分歧。
7、从世界范围来看,大陆法系关于共同犯罪中止的认定,主要有主观主义、客观主义和折衷主义的争论。
8、强调行为人主观方面的转变,为犯罪行为人弃恶从善、悬崖勒马“驾设后退的黄金桥”,是犯罪中止制度设立的初衷。
9、本文从三个方面讨论在何种条件下共同犯罪人的行为成立犯罪中止。
10、作为故意犯罪,牵连犯也有犯罪既遂、犯罪预备、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多种犯罪停止形态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