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刑法第25条规定,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,不以共同犯罪论处。
2、本文从三个方面讨论在何种条件下共同犯罪人的行为成立犯罪中止。
3、从世界范围来看,大陆法系关于共同犯罪中止的认定,主要有主观主义、客观主义和折衷主义的争论。
4、综合考虑被告人邱某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、有自首情节、无前科劣迹、有悔罪表现等事实,判决被告人邱某故意杀人罪,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5、在共同犯罪中,时军锋起主要作用,系主犯,应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;被告人时建锋起次要作用,系从犯,依法应对其减轻处罚。
6、我国刑法理论通说也认为:正是通过意思联络,各共同犯罪人的个人犯罪故意,才结成一体,转化为共同的犯罪故意。
7、偷税罪的因果关系在不作为方式下具有特殊性,其不作为方式下的共同犯罪也有别于疏忽大意的失职行为。
8、其次,为了能进一步明晰共谋的涵义,论文比较分析了共谋与犯意表示、共同犯罪意思联络、阴谋等近似概念的区别。
9、掩饰、隐瞒犯罪实际是过去所称的“窝赃罪”,属于事后的帮助犯,不是共同犯罪。
10、自首制度有利于鼓励犯罪人自动投案、悔罪自新、分化瓦解共同犯罪人,并有利于提高刑事司法的准确性和效率,进而有助于实现刑罚目的。
